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財產分割>

離婚涉及財產分割訴訟費

財產分割 閱讀(2.47W)
離婚涉及財產分割訴訟費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離婚財產分割訴訟費是多少

離婚析產分割的訴訟費規定是: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但是在離婚財產分割訴訟中,除了訴訟費以外,還有可能會涉及到其他的相關費用,比如保全費: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上述費用都是由起訴方或申請方先墊付的,法院會根據情況判決最後雙方如何承擔,一般是由敗訴方承擔。離婚財產分割訴訟費的收費標準是很合理的,在現實生活中並不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