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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約定的個人財產有法律效應嗎?

財產分割 閱讀(2.16W)

夫妻約定的個人財產有法律效應嗎?

一、夫妻約定的個人財產有法律效應嗎?

夫妻約定的個人財產是具有法律效應的,夫妻財產約定是指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所有權另行作出約定。夫妻財產約定排除法定財產製的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規定的適用。允許夫妻對財產另行約定是適應夫妻關係的財產狀況所作出的規定。改革開放以後,擁有大量個人財產的夫妻為數不少。他們對於婚前財產的歸屬、管理、用益等方面往往有些特殊需要。確立夫妻約定財產製是適應中老年人再婚的需要。

中老年人再婚時的夫妻財產關係、撫養關係和贍養關係等方面往往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需要以夫妻約定財產製加以規定。確立夫妻約定製也是適應離婚率增高情況下保護配偶一方合法權益的需要。目前我國的離婚率仍有逐漸增高的趨勢。婚前財產雖然不會轉化為共同財產,但財產的孳息依據法定共同財產制作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所得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的家長為保護自己子女的財產所有權不受離婚的影響,也為了防止騙婚的發生,需要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對於婚前的財產和婚後所得財產作出約定。

二、夫妻財產製約定的物件。

按照本條規定,夫妻約定財產製的物件,既包括夫或妻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也包括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法律之所以作出這種規定,是因為夫妻雙方作為共同生活的當事人,有權根據自己的意願依法對其婚前個人財產和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進行處分,從而實現其財產利益。

夫妻約定財產製的約定方式,只能採用書面形式。這一法律規定的原因在於,夫妻財產製的約定不僅涉及到夫妻雙方的重大財產利益和婚姻家庭生活的物質保障,而且還影響到第三人的財產利益,所以,法律要求夫妻約定財產製的約定方式採用書面形式,以利於準確地表達夫妻雙方關於約定財產製的真實意思表爾,防止發生財產糾紛,有效地保護第三人的合法債權。

三、夫妻約定財產製的效力。

夫妻之間依法達成的有關夫妻財產製的約定,對雙方當事人均具有約束力。這種約束力體現在:

(1)依法達成的夫妻約定財產製的協議,非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

(2)夫妻約定財產製的協議,雙方均應認真遵守,如約履行。

(3)夫妻離婚時,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和分割發生爭議的,如果有夫妻約定財產製的協議,應當按照協議的約定內容加以處理。

夫妻在婚內對有關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的約定是具有法律效應的,因為司法機關對夫妻之間達成一致意見是允許且認可的,如果雙方離婚時的相關財產分割難以認定,是可以憑藉相關財產約定的協議來進行司法判決的,夫妻在簽訂約定後需要嚴格遵守約定的條款,避免違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