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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父母出資買的房能夠進行分割嗎?

財產分割 閱讀(2.79W)

離婚時父母出資買的房能夠進行分割嗎?

父母為孩子買房,在當前不是個案而是普遍存在的,體現父母對孩子的關愛。那麼孩子在離婚時,父母出資購買的房產該怎麼進行劃分?本站小編就為您整理出相關內容,歡迎大家瀏覽,謝謝。

一、父母出資買房離婚怎麼分割

如果是夫妻雙方結婚前父母出資購買房產的,一般視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父母不得索回。同時該部分資產作為一方婚前個人財產在分割房產價值重應當予以扣除。但是父母在婚前明確宣告是對夫妻雙方的共同贈與的除外。

如果是夫妻雙方婚後出資購買房產的,一般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父母不得索回。該部分資產作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予以分割。但是父母在贈與時候明確宣告是對夫妻其中一方的贈予的除外。

如果是父母對子女的出資為借款,婚前借款的作為一方的個人債務,婚後共同借款的,作為婚後共同債務。當對於父母出資不能證明是贈與還是借款的,推定為贈與。

二、繼承的遺產是夫妻財產嗎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2、生產、經營的收益;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在婚姻期間,夫妻雙方或一方所繼承或接受遺贈而取得的財產,屬雙方共同財產。如夫妻一方或雙方所繼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遺產,又如結婚時一方或雙方受贈的禮金、禮物。

但是,如果被繼承人在遺囑中指明某項遺產只歸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贈與人在贈與合同中確定某項財產只贈給夫或妻一方,這種情況下,法律應當尊重被繼承人和贈與人的意願,夫妻一方繼承的遺產和接受的贈與物不能作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