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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出軌離婚可以少分財產嗎?

財產分割 閱讀(3.04W)

一方出軌離婚可以少分財產嗎?

一、一方出軌離婚可以少分財產嗎?

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少分;

根據《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規定,結合司法實踐,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遵循以下原則:男女平等原則;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權利不得濫用原則;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

此外,在分割財產時,我們還需要注意夫妻共同財產的範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因此,伴侶出軌對離婚財產分割幾乎沒有影響。但是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如果轉移財產等行為屬實,則有可能少分甚至不分財產。

二、一方出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

很多人認為,如果一方出軌,那麼,就一定無法享有孩子的撫養權。這是一個誤區,事實上,伴侶出軌與否與是否享有孩子撫養權並無直接關係。

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如果雙方是協議離婚,應在離婚協議書上寫明子女隨哪方生活。

如果是訴訟離婚,若雙方就子女撫養問題達成協議,一般法院會尊重其協議,雙方協議由父方或母方撫養子女對子女正常生活有嚴重不利的除外。

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應該尊重雙方協議。若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我國《婚姻法》解決子女撫養問題的總原則是,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

原則上,兩週歲以下的孩子在父母離婚後應當跟隨母親共同生活,具體到王寶強的離婚案件,兩個孩子都超過了兩週歲,所以,王寶強也可以爭取兒女的撫養權。如果馬蓉放棄撫養權,結果就很明顯了。但若雙方同時爭子女撫養權,法院會同等地考慮雙方的情況,看子女隨哪方生活更有利於其成長。

綜合上面所說的,在離婚時如果一方出軌雙方再分割財產的時候,只要受害的一方有證據,那麼就可以要求對方少分割財產並且可以申請過錯方賠償,這些只要有依據,法院就會主張,所以,任何時候就要懂得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