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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財產怎麼分配才是合法的?

財產分割 閱讀(2.77W)

一、夫妻離婚財產怎麼分配才是合法的?

夫妻離婚財產怎麼分配才是合法的?

1、夫妻離婚財產需要由男女雙方協商分割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2、離婚時可以被分割的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以夫妻共同財產在有限責任公司出資的財產在離婚時怎麼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七十三條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另一方不是該公司股東的,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出資額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該股東的配偶,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並且其他股東均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二)夫妻雙方就出資額轉讓份額和轉讓價格等事項協商一致後,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但願意以同等條件購買該出資額的,人民法院可以對轉讓出資所得財產進行分割。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也不願意以同等條件購買該出資額的,視為其同意轉讓,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用於證明前款規定的股東同意的證據,可以是股東會議材料,也可以是當事人通過其他合法途徑取得的股東的書面宣告材料。

對於感情已經破裂不能修復故而需要離婚的男女雙方,首先可以協商確定財產的分割方案,當然協商的時候需要遵守《民法典》等法律規範的規定,協商並不能處理離婚事宜的,可以選擇在書寫離婚訴狀之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