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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家庭糾紛及財產分配協議書有幾種分割方式?

財產分割 閱讀(5.99K)

離婚家庭糾紛及財產分配協議書有幾種分割方式?

離婚家庭糾紛及財產分配協議書有幾種分割方式?

離婚財產分割即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現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一、關於房產的約定

男女雙方婚後在 購買住房一套,房屋的具體位置為: 面積為; 平方米。房產證的登記的業主為: 該房總價款為 元。其中男方出資 元,女方出資 元,女方出資購買房屋的錢系與男方婚前的個人存款。現雙方約定,雙方在婚後所購買的上述房屋歸女方所有。男方僅在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享有該房屋的居住權。除此之外,男方不得私自轉讓或利用該房屋進行抵押貸款。

二、關於婚後雙方工資收入及其它收入的約定

雙方約定婚後各自在外打工的收入歸各自所有。為了明確明確工資及其它收入的歸屬,雙方特別約定:雙方各自在銀行開立一個帳戶,只要是在男方帳戶的錢就歸男方所有,在女方帳戶和錢就歸女方所有。

三、關於家庭生活費用的約定

家庭生活費用由雙方共同負擔。但涉及到較大財產如房產,車輛及其它在萬元以上的財產的購買,其出資和歸屬由雙方另行協商。

四、關於債務清償的約定

夫妻雙方共同約定:任何一方在金融機構貸款 萬元以上,應經雙方簽字認可。一方未經對方同意,單方在金融機構所貸出項,應由貸款人個人負責償還。

雙方約定:對夫妻共同債務由雙方根據各自的經濟能力共同負擔。

雙方共同承諾本夫妻財產協議書範本關於夫妻財產的約定作為雙方婚姻關係終止財產分割的依據。如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要變更上述協議應另行簽訂書面變更協議。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當離婚的家庭出現糾紛的時候談及財產分配是最現實的情況,而夫妻雙方財產分配的主要方式包括協議分配以及判決分配,另外一些不曾約定的部分交由法院分配的最終結果就是夫妻均分,若想獲得更多的分配,找一個專業的離婚律師是非常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