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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房子算夫妻財產嗎?

財產分割 閱讀(1.28W)

父母的房子算夫妻財產嗎?

一、父母的房子算夫妻財產嗎?

父母的房子,如果贈予給子女的話,應當視為子女的夫妻共同財產。婚後父母贈與的財產一般來說如果沒有特殊說明,是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但是如果在合同中明確說明房產是贈與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贈與財產則歸屬於夫妻受贈者一方,因此可以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夫或妻的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此部分財產。

二、司法解釋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

法定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雙方婚前或婚後未對夫妻財產作出約定或者約定無效的情況下,直接適用法律規定的夫妻財產製度。我國《婚姻法》對夫妻財產製採取的是法定財產製與約定財產製相結合的制度,並明確規定,在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才適用法定財產製。法定財產製中又可分為法定共同財產制和分別財產制,剩餘共同財產制,聯合財產製等。根據我國新婚姻法規定,我國的法定財產製包括了第十七條規定的法定婚後所得共同制和第十八條規定的法定特有財產製。

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是離婚訴訟案件中比較難以認定的一個問題,主要是由於財產屬性的界定比較困難,比如父母的房產在贈予給子女後,子女在離婚時能否按照共同財產進行分配應當由父母贈予的方式來認定的,如果父母贈予給子女一方的財產,則應當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得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