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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如何界定房子?

財產分割 閱讀(1.59W)

一、婚前財產如何界定房子?

婚前財產如何界定房子?

婚前財產在進行界定房屋的時候,主要指的就是在婚前一方以個人的名義所購買的,根本就是屬於婚前的財產,婚前財產,一個看起來非常簡單的詞彙,卻難倒了許多人,也難倒了許多法官甚至法學專家。難的不是解釋這個詞,而是在現實中如何認定哪些屬於婚前財產,哪些屬於婚後財產。其中,最難認定的是房產所有權性質,這個問題將在夫妻共有房產分割中討論,在此僅僅羅列出來。

婚前存款

婚前存款屬於婚前財產,沒有爭議,證明難度也不大,一般來說,婚前存款均有銀行記錄,而且,這種記錄公信力比較強,法官採信的程度高。但是,很多時候,一方將婚前存款用於婚後生活或購買婚後財產,這就將問題變得複雜了:如果對方沒有任何投入、也沒有動用夫妻共同財產,那麼,認為所購買婚後財產屬於個人財產;可是,用於共同生活之後,性質就已經被模糊掉了。

婚前房產

這種情況,如果產權登記已經在婚前完成,且在自己名下,那麼,產權歸屬沒有爭議。難就難在婚後財產混入該房屋按揭貸款償還之後,分割起來就異常麻煩了,具體分析見專題。

二、其他的婚前財產規定是什麼?

婚前投入婚後收益

這個問題在理論上存在爭議:如果認定為婚前財產,與“婚後取得”矛盾;如果定性為婚後財產,與一方實體上婚前投入相對,有失公允。在此持有的態度是:作為婚後夫妻共同財產,畢竟,財產婚後所得且夫妻財產具有區別於一般主體之間財產關係的地方。

婚前財產界定的時間標準

以頒發結婚證為時間臨界點。有一個問題值得注意,即,之前存在事實婚姻說法,那麼,這個臨界點將依據事實婚姻形成之時來定。補辦結婚證的,依據符合結婚實質要件時定。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除了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平均來進行分割,但是首先必須要確定哪些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比如說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購買的房屋。但是婚前一方個人所買的房屋應當是屬於個人的婚前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