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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一方有錯房子判給誰?

財產分割 閱讀(2.18W)

一、 離婚一方有錯房子判給誰?

離婚一方有錯房子判給誰?

離婚一方有錯,並不能決定房產的分配,應當結合過錯性質和雙方協商情況而定。根據法律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財產分割時,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男女雙方在同等條件下,照顧女方、照顧殘疾或生活困難的一方、照顧無過錯一方。因此,夫妻一方有婚外情,有外遇的,在分割財產時應照顧無過錯的一方。

如果夫妻雙方對於外遇離婚時財產的分割難以達成約定,也就是說,對於財產該怎麼分爭執不下的話,那麼就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分割。協議分割,就是說夫妻雙方就財產怎麼分割自己作出約定。只要夫妻雙方願意,外遇離婚時財產怎麼分割都是可以的,法律不予干涉。如果有外遇導致離婚時,有外遇的一方存在上述任何一種行為,經常性的家庭暴力那麼其就是有過錯的,另一方作為無過錯一方在分割財產時可以受到照顧。

二、離婚過錯行為的認定條件是什麼?

1.重婚,必須是滿足過錯方與第三者達到結婚的狀態,也就是存在婚姻狀態。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必須是長期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為,如,生病不給治、不給飯吃、不照顧等等。

對於離婚財產分割的規定就是以上這些,對於相關事項的處理上,可以按照房產的具體價值以及離婚過錯行為來進行認定,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聘請律師來進行合法的界定,避免法律適用錯誤的情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