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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已經成年離婚怎麼分割財產?

財產分割 閱讀(2.43W)

孩子已經成年離婚怎麼分割財產?

一、孩子已經成年離婚怎麼分割財產?

孩子已經成年離婚分割財產也不需要分給孩子,屬於夫妻財產,孩子是無權分割的,夫妻平分。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分兩種:

(一)、協議離婚(雙方到民政局離婚),夫妻雙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況可以協議離婚,協商一致的可到雙方任何一方戶籍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可以聘請律師代書協議書;

(二)、訴訟離婚(一方起訴到法院離婚),協議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對方戶籍地或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離婚,經常居住地證明一般為一年以上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兩歲以內的孩子一般會判給女方,十歲以上的孩子會考慮孩子自己的意願,除此以外,法官會綜合考慮雙方的經濟能力、教育背景、生活條件、居住環境、身體狀況等等認定誰更適合撫養小孩。一方撫養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撫養費,一般為月收入的20%—30%;有財產爭議的,婚後取得的財產一般平均分配。一方有家暴、虐待、遺棄、酗酒、賭博和長期同居關係等惡習造成對方損害的的屬於過錯方,對方可以要求賠償。

二、離婚財產分割原則?

第一、堅持男女平等原則:在分割共同財產時,雙方應有平等的權利,不能因為一方經濟收入較低、沒有經濟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給他(她)財產。

第二、堅持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目前我國婦女的經濟條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財產分割上適當照顧婦女和兒童的利益,給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適當多分一些財產。

第三、照顧無過錯一方的原則: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但有過錯,不代表就會“淨身出戶”。

第四:公平原則:離婚時應清算夫妻的經濟利益,例如:夫妻雙方對家務勞動、撫養子女的付出,一方離婚後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離異後的換病房等。

第五、尊重當事人意願,財產約定先於法定的原則:公民有權處分自己的財產,可以多種形式處理雙方財產問題。

夫妻雙方打算結束婚姻關係時,就應該馬上考慮離婚財產處理的問題,如果等到離婚訴訟判決後,再申請分割合法所得財產的難度就會大大增大。好聚好散,夫妻雙方和平協商,在離婚前商量好財產處置方案,才是最理智的做法。

在以往的離婚案件中,財產分割協議中大多會出現三種無用約定,絕大部分夫妻處理共同財產時都會陷入以下誤區,從而影響財產分割的結果:

第一,財產歸子女。實際上,這些財產仍然由父母掌控,從法律上看贈予沒有履行,所以大部分被認定無效。

第二,不動產歸一方但未作產權變更。將一方名下的婚前房產等不動產約定為婚後所有,但實際沒有辦理產權更名手續,同樣是一種贈與未完成的行為。在發生爭議時,同樣無法得到確認。

第三、誰提離婚誰無財產。“誰提離婚,誰便淨身出戶”往往會成為婚內財產協議中的恩愛信諾。實際上,此類約定往往等同於限制離婚自由權,而被認定為無效。

由於夫妻的共同財產是其通過勞動等方式獲得的,而那些被認定為是夫妻共同財產的部分,一般孩子對此部分財產都是沒有貢獻的,故而不管在辦理離婚手續時孩子是否成年,財產的分割都不需要考慮孩子,但是雙方也可以協商將部分共同財產贈送給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