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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資買房一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財產分割 閱讀(2.49W)

父母出資買房一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情況一:父母出資購買了一套張家口房產,子或女的配偶未出錢,房屋所有權證上房屋所有人一欄記載了子或女的姓名。

情況二:父母出首付款,其餘房款由子或女通過銀行貸款支付,房屋所有權登記在子或女的名下。

這種情況父母出首付款的行為與第一種情況相同,只不過父母出資的比例不是百分之百,而是一部分,這部分出資按上述第一種處理方式辦理。而另外的銀行貸款部分屬於夫妻的共同債務,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關於共同債務的方式處理。

情況三:父母出資一部分,子或女出資一部分,房屋所有權證登記在父母名下。

這種情況房屋的所有權屬於父母,該房屋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夫妻對購買該房屋的出資應視為夫妻的共同債權分割的規定處理。對此,父母在為子女出資購房時一定要了解法律的相關規定,表達自己當時真實的想法。

關於父母出資買房是否可以收回的這個問題,跟父母出資購房的時間並沒有什麼本質的聯絡,最關鍵是如果父母當初在把房子贈送給子女的時候,沒有任何明確的約定,那父母無緣無故的也不能想收回房子就收回房子。特別是房子登記的就是子女名字。

離婚訴訟和財產分割訴訟是可以分開進行的,意思就是在第1次起訴離婚的時候,並未規定訴訟狀當中必須請求人民法院分割財產,可以先通過法院解除了夫妻之間的婚姻關係,然後再針對財產分割這件事情起訴,但要注意離婚後請求重新分割財產是有訴訟時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