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財產分割>

夫妻分居後的財產算共同財產嗎

財產分割 閱讀(2.18W)

夫妻分居後的財產算共同財產嗎

夫妻可能因為很多原因而造成感情不和,但此時雙方又有可能不想離婚,就會選擇暫時的分居。但如果在滿足分居離婚的條件下,一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就要對財產作出處理。此時夫妻分居後的財產算共同財產嗎?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夫妻分居後的財產算共同財產嗎

夫妻感情不和或其他原因長期分居所得,分居期間財產屬於共同財產嗎?

分居並不表示夫妻之間的婚姻關係不存在了,夫妻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得如果沒有法律規定或者沒有約定的情況下,仍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四條的規定,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婚後所得財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在分割財產時,各自分別管理、使用的財產歸各自所有。雙方所分財產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當然,夫妻雙方可以書面約定分居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這樣的約定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受法律保護。

二、分居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是法律上所稱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都屬於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婚姻法》第13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第13條還規定:“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處理權。”

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包括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一切收入,包括: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婚後取得或購置的房子、存款和其他所有財產都是兩人均分(如果是一方婚前所得的財產,不得分割,歸一方所有),所以不管是誰提出都可以分到對方存款的一半。

實踐中,如果夫妻符合分居離婚的條件,當事人可以隨時提起離婚訴訟,即便是另一方當事人堅決不離婚,只要當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離婚的判決生效六個月後再次起訴。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