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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怎樣給孩子有份嗎?

財產分割 閱讀(3.28W)

離婚財產怎樣給孩子有份嗎?

離婚案件當中,涉及到財產分割的,有的時候牽扯到孩子,那麼在離婚的財產當中對於孩子來說有份嗎?根據有關的說法,對於離婚的財產當中,首先應該看財產有沒有孩子的名字,如果有就有份。

離婚分財產孩子有份嗎

首先,要看房子是在婚前還是婚後買的,婚前買的,就是一方個人的婚前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分的。若是婚前一方買的,但婚前或婚後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則是雙方的共同財產。

房子若是婚後買的,即使是隻有一個人的名字,也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平分。但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後買的,若一起還貸款了(無論婚後另一方有無收入或實際還貸款),婚後共同還貸款部分及增值部分,應雙方平分。

對於夫妻共同財產,其所有權屬於夫妻二人,夫妻雙方在離婚時有權要求平等分割,所以孩子不是夫妻共同財產的有權分割人。  但對於孩子而言,會涉及的是撫養費問題,父母對孩子的撫養義務依然是存在的。

離婚時哪些財產是可以分割的

離婚不僅解除了夫妻間的身份關係,也終止了夫妻間的財產關係。離婚時,夫妻分割財產的範圍只能是夫妻共同財產。 所謂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或一方的勞動收人和其他合法收入,但雙方約定屬個人所有的財產除外。根據有關司法解釋,下面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一方購置的房產,結婚8年以上的;

2、一方持有的貴重金屬,結婚8年以上的;

3、一方個體經營或者承包經營的收入;

4、雙方共同購置的生活資料和生產資料。 對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有平等的處理權。

因此,任何一方不能在為雙方收入的多少來確定財產權利的大小。儘管婚姻法對夫妻共同財產作了原則規定,但不妨礙雙方當事人就財產問題作出約定,如果約定是雙方自願、合法的,並不損害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權益,那麼,這約定就是有效的。

離婚的過程當中,並不是所有財產都要進行分割的,因為有些財產不是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如果由於一方購置的房產,並且是結婚八年以上的,這種情況下就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並且夫妻的共同財產應該要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