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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夫妻離婚分割財產孩子有份嗎?

財產分割 閱讀(9.63K)

我國夫妻離婚分割財產孩子有份嗎?

一、如果夫妻離婚分割財產孩子有份嗎?

對於夫妻共同財產,其所有權屬於夫妻二人,夫妻雙方在離婚時有權要求平等分割,所以孩子不是夫妻共同財產的有權分割人。但對於孩子而言,會涉及的是撫養費問題,父母對孩子的撫養義務依然是存在的。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制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嚴格意義上夫妻共同財產屬於夫妻間財產,與子女無關,但是在離婚時可以考慮雙方意願而協議將部分財產讓與子女是可以的。一般來講夫妻離婚分割財產的,此時孩子是不能進行分割的,但如果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共同財產分割給孩子的話,也是允許的。

二、夫妻財產具體如何分割?

1、嚴格意義上夫妻共同財產屬於夫妻間財產,與孩子無關。但要是夫妻自行協商分割財產的話,則可以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孩子,但從法律上來講,孩子是不能分得夫妻共同財產的。

2、在對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時作出明確規定後指出“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包含了以下兩個方面的內容:

(一)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只要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論其對財產收益貢獻的大小,夫妻雙方均有平等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二)在夫妻離婚時,只要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對共同財產的分割的權利是均等的,但這絕不意味著平均分配,應根據不同情形來分割夫妻共同共有財產: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也就是說,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男女平等”的原則,不能歧視婦女,認為婦女掙的少,應少分,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尊重婦女的權利,保護婦女權利。

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的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財產時,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補償,補償是從分割後的財產中支付,分割的財產不足支付的,從其個人財產中補足。

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夫妻共同財產的所有權屬於夫妻二人,夫妻雙方在離婚時有權要求平等分割,所以孩子不是夫妻共同財產的有權分割人,但是可以根據雙方意願而協議將部分財產讓與子女。

夫妻離婚財產分割涉及到會因各種情況的出現而發生夫妻財產分割比例的變化,對於現在的夫妻來說,離婚的機率是非常高的,而在離婚之後最大的問題就是財產的分割問題,有些夫妻在離婚之前就簽訂了財產分割協議。對於夫妻共同財產,其所有權屬於夫妻二人,夫妻雙方在離婚時有權要求平等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