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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分割一半贈予子女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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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分割一半贈予子女可以嗎?

離婚財產贈與子女可以嗎?

1、贈與人與受贈人訂立關於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

2、受贈人憑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交納契稅,領取契證。

3、辦理公證。

4、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由受贈人到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並提交下列證件:

(1)申請書;

(2)原房地產產權證;

(3)相關當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

(4)贈與書及公證書;

(5)契稅收據。

5、贈與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這裡″交付″以辦理完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為準。

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五)、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這種約定如果是口頭的,具有不確定性,極易發生糾紛,所以法律規定,該約定必須採用書面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認為在法庭審理中應當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願,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合情合理地解決,並提出22條具體意見,其中第6條與現行婚姻法衝突,不再適用,其餘各項還作為法院審理離婚時的依據

在離婚的時候,夫妻雙方是可以將自己的所分割的財產贈與子女,但是需要書面寫出贈與,但是不需要辦理公證,但是在辦理贈與的時候,有關部門會確認不是強迫贈與,是真實贈與給子女的, 最好還是辦理公證最為妥當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