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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網路詐騙1萬元怎樣量刑?

網路詐騙糾紛 閱讀(5.78K)

網路詐騙在我們身邊並不陌生,金額從小到大不等。當然,不同金額所對應的刑罰也有所不同。其實網路詐騙並不是交點罰金就能了事的,有許多也是要被判以相對刑法的。就比如網路詐騙1萬元怎樣量刑呢?下面就讓小編為大家進行相應解答。

一般網路詐騙1萬元怎樣量刑?

一、網路詐騙一萬判刑幾年法律上怎麼規定的?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第一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網路詐騙一萬元以上不足三萬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網路詐騙涉案財物的處理

依據《關於辦理電信網路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一)公安機關偵辦電信網路詐騙案件,應當隨案移送涉案贓款贓物,並附清單。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時,應一併移交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同時就涉案贓款贓物的處理提出意見。

(二)涉案銀行賬戶或者涉案第三方支付賬戶內的款項,對權屬明確的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確因客觀原因無法查實全部被害人,但有證據證明該賬戶系用於電信網路詐騙犯罪,且被告人無法說明款項合法來源的,根據刑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應認定為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三)被告人已將詐騙財物用於清償債務或者轉讓給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追繳:

1.對方明知是詐騙財物而收取的;

2.對方無償取得詐騙財物的;

3.對方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取得詐騙財物的;

4.對方取得詐騙財物系源於非法債務或者違法犯罪活動的。

他人善意取得詐騙財物的,不予追繳。

三、個人資訊洩露的危害是什麼

1、垃圾簡訊源源不斷

除了傳統的簡訊群發器,有些移動公司還採取了另一種方式——小區簡訊,小區簡訊就是以基地作為傳送中心,向基地覆蓋區域內的移動使用者傳送簡訊。這種傳送方式可以每10分鐘傳送1.5萬條。

2、垃圾郵件鋪天蓋地

每天自己的私人郵箱都被慢慢的垃圾郵件給填滿了,導致正常的郵件不能被及時的看到。這會給我們的工作帶來很大的困擾,而這些垃圾郵件以都是以推銷郵件為主。在此小編也希望那些郵箱公司能對這些垃圾郵件採取嚴厲的懲罰措施。

3、騷擾電話接二連三

當我們接到莫名其妙的陌生人電話時,是不是很好奇他們怎麼會知道我們的電話。在這個時候,我們就應該意識到,我們的資訊已經被洩露了。而且據瞭解,這些洩露的資訊可能已經被倒手賣了好多次了。

4、冒充公安要求轉帳

有些膽子較大的不法分子,敢於冒充公安局的名義,利用被盜的個人資訊減輕我們的戒備,然後說最近經常發生詐騙案件,提醒我們某個帳戶不安全,要我們轉帳,還會告訴我們一個假的公安的諮詢電話,我們就很容易會相信不法分子的話,造成財產上的損失。

5、案件事故從天而降

不法分子可能利用我們的個人資訊進行不法活動,然後公安機關或交通管理部門就會根據這些個人資訊找到我們,造成不必要的誤會。

由以上資訊我們可以知道一般是處以罰金或是被刑事拘留,但如果數額較大,嚴重者甚至會被處以無期徒刑。為了防止網路詐騙我們要防止個人資訊的流出以及騷擾電話要懂得避免。以上便是小編對相關問題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