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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金融犯罪判刑的標準是什麼?

一、網際網路金融犯罪判刑的標準是什麼?

網際網路金融犯罪判刑的標準是什麼?

1、《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2、根據刑法的規定,詐騙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3、《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二、如何預防網路金融犯罪?

1、制定完善法律法規,加強網路法制建設。目前,我國制定了《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計算機病毒控制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等有關電腦保安管理的法律、法規。這些法律、法規對預防和打擊利用計算機犯罪起了積極的促進作用。但是,網路金融犯罪的種類非常多,採用的技術手段也非常高明,因此,我們應擴大現行法律法規的適用範圍和調整物件,針對網路特殊性,儘快制定與網路管理相關的立法,促進網路銀行的發展。

2、加強技術防範措施。技術防範應是計算機資訊系統最根本的安全防範措施。應當不斷採用新的安全技術來確保網路銀行的資訊流通和操作安全,如防火牆、亂碼和加密技術等,及時準確地在客戶和銀行之間傳遞正確的資訊,同時防止非授權使用者(如黑客)對網路銀行所儲存的資訊進行非法訪問和干擾,營造一個可以信賴的網金融環境。

3、建立完善的網路金融監管制度。金融網路系統應該有一系列的安全管理制度,用於規範操作人員的行為和金融網路系統的管理。加強網路安全監控,及時記錄和發現金融網路系統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是保證金融網路系統安全執行的最重要的一個方面。同時網路金融企業應根據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制定一系列有利於確保企業內部網路安全的規章制度,並在日常管理中嚴格貫徹執行。

4、加強國際合作,共同打擊網路金融犯罪。我國應加強與世界刑警組織以及其他國家金融監管部門和司法部門的聯絡和磋商,共同制定打擊網路金融犯罪和確定網路銀行風險責任的國際條款,開展國際合作,以確保網路金融的順利發展,同時學習世界各國先進的打擊網路金融犯罪的司法經驗,促進我國司法實踐,打擊網路金融犯罪。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是難免會遇到相關的網際網路犯罪的情形的,此時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在遇到網路金融犯罪的時候及時的保護自己的,避免出現不必要的麻煩,此時也是需要制定一系列有利於確保企業內部網路安全的規章制度,並在日常管理中嚴格貫徹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