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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嫌汙染環境罪被判刑的會被判多久?

環境汙染罪 閱讀(1.13W)

一、因涉嫌汙染環境罪被判刑的會被判多久?

因涉嫌汙染環境罪被判刑的會被判多久?

三年,如果經偵查,構成汙染環境罪的,則可由法院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 【汙染環境罪】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汙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刑事拘留後可能面臨刑事審判以及之後的刑事處罰。當然,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也有可能因為證據不足等問題,做出撤案、不起訴或者無罪判決而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受到刑事處罰。因此,應積極刑事自己在各個階段的辯護權,必要時可以委託律師進行辯護,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司法解釋】汙染環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簡稱《修正案八》)罪名做出補充規定,取消原"重大環境汙染事故罪"罪名,改為"汙染環境罪"。

該罪具體的內容包括“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汙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重大環境汙染事故罪與環境監管失職罪的區別是什麼?

兩罪同屬結果犯的範疇,都是由於其行為造成了重大環境汙染事故,致使嚴重後果的發生,且主觀上都含有過失的罪過形式,個別情況下也存在著故意形態,但主要是間接故意。兩罪的主要區別是:

1、客體不同。本罪客體是國家環境保護和環境汙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屬於破壞環境資料的犯罪。而後罪侵犯的客體則為國家對環境保護工作的正常管理活動,屬於瀆職犯罪。

2、客觀方面不同。本罪表現為違反國家規定,向土地、水體、大氣排放危險廢物,嚴重汙染環境。而環境監管失職罪表現為環境保護部門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嚴重不負責任,從而造成重大環境汙染事故,這種嚴重不負責任主要體現為濫用職權和玩忽職守,不盡職責的行為。

3、主體不同。本罪的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對自然人作為本罪的主體沒有限制條件,而後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負責環境保護監管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單位不構成該罪主體。

汙染環境罪是結果犯罪,即犯罪嫌疑人實施的犯罪行為必須要造成環境被汙染,此時人民法院才能按照汙染環境罪進行定罪量刑,如果犯罪嫌疑人只是實施了犯罪行為,但是由於犯罪分子本身以外的原因致使犯罪結果沒有發生的,就只能按照犯罪未遂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