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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汙染責任保險需求存在哪些問題

環境汙染罪 閱讀(2.96W)

環境汙染責任保險需求存在哪些問題

環境汙染對於人類的發展會帶來很多不好的因素,那麼環境汙染責任保險需求存在問題有哪些?環境汙染責任保險對國家的發展帶來了推定作用的同時也是存在許多的不足,下面就請跟隨本站小編的腳步,一起來了解有關於環責險的法律知識。

一、從需求角度分析環責險存在問題

(一)環境汙染責任保險推廣缺乏法律基礎

我國現有法律分佈較為分散,以倡導性條款為主,缺乏嚴格的法律賠償的規定,缺乏如《環境汙染責任保險法》的專門性立法。新《環境保護法》涉及到環責險的僅有第52條的鼓勵性投保條款,另外,過多使用行政手段強制投保不是長久之計,推動環責險還需運用市場機制形成內在動力。

(二)宣傳力度不足,企業投保意識薄弱

推動企業積極主動投保形成內在激勵是環責險長效發展之關鍵。就我國環責險試點開展情況來看,由於缺乏必要的法律約束力與宣傳力度,部分企業存在僥倖心理尚未形成“汙染者承擔”的意識。而一些支付能力欠缺的企業更願意壓縮包括保費在內的經營成本而放棄投保。面對較窄的承保範圍、較高保費、嚴苛的條款、以及未推行強制投保模式,致使企業主動投保意願較低。

(三)公民損失追償意識淡薄,法律觀念缺失

西方已開發國家推行環境汙染責任保險的必要基礎是有完善的經濟追償制度,而我國長期以來由於粗放的經濟發展模式,公民對環境汙染問題習以為常,當受到環境汙染侵害時,很少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正是公民維護環境權意識淡薄,對於環境汙染企業難以形成環境治理壓力,排汙企業免於承擔經濟賠償與環境恢復責任,因而環責險需求不足。

二、從供給角度分析環責險存在問題

(一)保險產品設計存在缺陷,產品定價經驗資料不足

環境汙染責任保險在我國尚處於起步階段,保險公司經營時間較短,缺乏相應的經驗積累,對於相關產品的經營技術比較落後。環境汙染責任保險相較之其他險種的產品設計難度更高,技術更加複雜,需考慮的因素更多。導致保險產品設計難度較高。加之環境汙染責任保險在保險公司中開展時間較短,缺乏事故發生的歷史資料,精算師產品定價難度較高。此外,環境汙染責任保險本身也有著保險可保性不足,保險責任風險差別較大等內在缺陷。

(二)保險公司承保意願薄弱,缺乏政府財政資金支援

環境汙染責任險自身具有公益性的特徵,保險公司在產品經營過程中,其提供的社會成本會高於給保險公司帶來的經濟成本。此外,在我國進行經濟轉型的大背景下,對於綠色經濟的關注力度不斷加大,對於綠色經濟的投入不斷加大,但是對於環境汙染責任保險的關注力度較為欠缺,缺乏相應的財政政策的支援。

(三)風險賠償責任較大,缺少完善再保險支援

再保險對於保險公司進行風險分散具有重要的意義,尤其是對於環境汙染責任保險這樣具有鉅額賠償責任的保險產品,只有通過再保險的合理風險分散,分擔鉅額賠償責任,才能維持保險公司的持續穩健經營。而我國環境汙染責任保險的經營仍處於起步階段,再保險市場不完善,因此,導致原保險公司自身風險較大,導致對於風險的承保意願較小。

(四)尚未形成較為完善的多方面溝通機制

環境汙染責任事件的評定涉及多方面的溝通協調,環保部門對於環境汙染責任事件的處理,保監會對於環境汙染責任保險的監管評定,保險公司對於環境汙染事件的理賠處理,以及對汙染事件的評定,需要涉及較多機構與企業。但與此同時,缺乏相應的多方溝通機制,多方對於相應的責任評定溝通不暢,沒有形成良好的溝通機制,對環境汙染責任保險的開展帶來了相應的困難。

三、環責險發展對策分析

(一)規範相應法律體系,完善強制投保法律基礎

我國應儘快建立相對完善的環境汙染責任保險體系,使制度執行有法可依。第一,可參考國外立法先進經驗,增加明確細緻的規定條款,以列舉方式明確涉及到各方的權利與義務。第二,完善強制投保法律基礎,政府提供環境汙染企業強制投保名錄與相應處罰規定,增強法律約束力。第三,以《環保法》為基礎,逐步完善包括《大氣汙染防治法》在內的配套法律設定。在時機成熟時,可另立《環境汙染責任保險法》專門法律,以進一步規範市場秩序。

(二)健全政策扶持制度,幫扶環責險市場成長

對於環境汙染責任保險開展過程中,對於產品自身公益性的特點,應對保險公司進行一定程度的補貼,以提高保險公司對於環境汙染責任保險的承保意願。對承保的保險公司進行財政補貼,從供給端提高產品的提供。當保險公司在產品經營穩定時,相應的政策扶持可以逐步退出,從而起到對於整個保險承保產業線的扶持,促進保險行業的健康良性發展。

(三)完善產品設計,進行差別化費率定價機制

在當前對於被保險企業統一定價,有一定程度的不合理性,既降低了投保企業的投保積極性,也降低了保險公司的承保意願。因此,需要對產品設計進行逐步完善,對於投保企業進行風險差異化定價。通過引入第三方評估機構面對不同企業的風險進行量化評估,確定相應的保險費率與保險保額,使環境汙染責任保險的產品設計更加合理可靠,提高產品整體的合理性與科學性。

(四)提倡綠色經濟,提高企業投保意識

在調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向的背景下,提倡綠色經濟迴圈經濟成為國家倡導的重點。2015年下半年出臺的生態文明建設的總體方案中,強調建立綠色金融體系。因此,需要加大對於相關企業綠色經濟的宣傳力度,從需求端提高企業的投保意願。

綜上所述,環境汙染責任保險需求存在的問題有大概三種,一是推廣缺乏責任法律基礎;二是宣傳不夠,企業投保意識不強;三是公民法律追償意識淡薄。面對這些問題我們應該規範法律體系,完善機制,要提高環保意識。如果大家還有其他疑問,請諮詢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