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環境保護>環保關停賠償>

違反環保行為的行政處罰

環保關停賠償 閱讀(7.89K)
違反環保行為的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行政制裁的一種形式,指行政機關或其他行政主體依法定職權和程式對違反行政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相對人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在作出了行政處罰之後,可以申請進行聽證,對於行政處罰程式,在《行政處罰法》中作出了明確的規定。至於行政處罰的種類,則主要包括了七種,有警告、罰款、責令停產停業等等。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我想諮詢下,違反環保行為的行政處罰都有哪些規定?

行政處罰法以基本法的形式確立了處罰權相對集中行使的原則,是對現行行政執法體制的重大改革,也為進一步改革行政執法體制奠定了法律基礎,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時,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有利於精兵簡政,減少執法過程中的矛盾、交叉,提高執法人員的素質,符合政治體制改某的方向。
這為行政處罰主要是剝奪當事人的人身自由的處罰,例如行政拘留的處罰,就是以剝奪行為人的人身自由為處罰手段。以上便是違反環保行為的行政處罰的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