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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實際履行超過了有效期怎麼處理

合同效力 閱讀(1.69W)
合同實際履行超過了有效期怎麼處理
依據合同法的規定,合同履行超過合同履行期限的,合同就會失效,當事人未在期限內履行的,就會構成合同違約。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四十六條?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依據合同法的規定,合同履行超過合同履行期限的,合同就會失效,當事人未在期限內履行的,就會構成合同違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四十六條
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條  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依據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確定爭議條款的含義。

合同文字採用兩種以上文字訂立並約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對各文字使用的詞句推定具有相同含義。各文字使用的詞句不一致的,應當根據合同的相關條款、性質、目的以及誠信原則等予以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