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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合同和借條是不一樣的嗎?

合同效力 閱讀(2.48W)

一、欠款合同和借條是不一樣的嗎?

欠款合同和借條是不一樣的嗎?

欠款合同和借條是不一樣的,借條是證明借款關係,欠條是證明欠款關係。從反映債權債務關係的角度講,兩者是共通的,可以把兩者通俗的理解作種屬關係,欠條是屬概念、是大概念,借條是種概念、是小概念而已。也就是說借款肯定是欠款,而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了。

所謂借條、欠條“效力”大小的問題,其實就是指借條、欠條的證據效力,即借條、欠條對某種債權債務事實的證明效力大小的問題。借條和欠條除了都可反映某種債權債務的關係和事實外,兩者無論從外在的表現形式、體現的內涵大小,還是形成的原因來看又肯定是有所不同的,只不過不能簡單的比較其證據效力的大小,並進而得出效力孰大孰小的結論。

二、借條超出了訴訟時效怎麼辦?

(1)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儘量考慮通過友好協商,促進當事人雙方就原借條、欠條達成的還款協議。如果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該還款協議屬於新的債權、債務關係,該還款協議應受法律保護。

(2)如果超過訴訟時效,當事人雙方無法協商的,債權人一方可以考慮向對方發出催收到期款項通知單。如果債務人在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應當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係應受法律保護。

借條主要包括的內容都有哪些

借條是指借個人或公家的現金或物品時寫給對方的條子,就是借條。錢物歸還後,打條人收回條子,即作廢或撕毀。它是一種憑證性文書。通常用於日常生活以及商業管理方面。從法律的角度看,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係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註明金額的債務。

按照一般的經驗,借條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額、借款時間等主要內容即為合法有效。規範的借條應具備如下內容:

(一)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三)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四)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五)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六)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七) 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籤;

(八)必要時,應當由擔保人簽字,並寫明擔保期限、責任。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現在不管是欠款還是借款都是需要有相關的憑證的,不然的話到人民法院來進行起訴的時候,是沒有辦法提交相關的證據證明自己的訴訟主張的,只不過說從法律概念還有就是法律關係上面來看的話,欠條和借條兩者是增加這本質的差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