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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博士籤合同毀約需要支付違約金嗎?

合同效力 閱讀(9.64K)

一、高校博士籤合同毀約需要支付違約金嗎?

高校博士籤合同毀約需要支付違約金嗎?

如果在協議書中明確約定了各方的違約責任,依據《合同法》的規定,根據該違約條款承擔相應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除本法第22條和第23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即只有在規定約定服務期和競業禁止的條件下才能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這是我國第一次從法律上比較明確規定違約金的適用情況。

1、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支付違約金的規定,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可以約定違約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約定違反服務期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違約時,勞動者所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2、勞動者違反約定支付違約金的規定,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可以約定違約金。但是勞動合同法對於違反競業限制應當承擔違約金的數額並沒有具體規定,這說明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可以協商約定,但是違反競業限制的違約金也不能違反相關法律的規定和公平原則。

二單位違規解除勞動合同該怎麼補償的?

1、解除勞動關係違反法律規定的,要支付兩倍的經濟補償金,即賠償金。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了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

綜合上面所說的,簽了勞動合同如果是勞動者有毀約的情形在一般的情況下是不會支付違約金的,但同樣也要看雙方在合同中是如何進行違定的,所以,任何處理的方式都是有法律依據的,不應該要勞動者承擔的責任,用人單們也不能要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