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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合同生效的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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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間借貸合同生效的條件是什麼?

民間借貸合同生效的條件是什麼?

民間借貸合同自借貸雙方當事人簽訂書面合同或者達成口頭協議時成立,但借貸合同的成立並不意味合同已經生效。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

要使民間借貸行為成立並生效,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訂立合同的當事人主體合格;

2、雙方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內容合法;

4、貸款人將借款交付給借款人。

民間借貸的意思表示真實,是貸款人和借款人對借款行為都是出於自己內心的真實意思,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損害對方利益的情況。意思表示真實是外部行為與內心意志的一致性。貸款人和借款人真實地進行借款,才可以使借款活動得以順利進行。

貸款人與借款人就借貸事項達成一致意見後,貸款人一旦將款項交給借款人,民間借貸合同即時生效,但未實際提供借款的,民間借貸合同即使成立也不生效。

二、哪些情況會導致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1、在下列情形下,個人之間的民間借款合同無效:

(1)借貸一方或雙方的主體不合格;

(2)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借貸合同,並且損害了國家利益的;

(3)借貸雙方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4)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如借款給別人去賭博或販毒的;如果貸款人明知借款用途是非法活動而提供借款的,該借款合同無效,雙方還將受民事制裁;

(5)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6)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2、在下列情形下,個人與企業之間的民間借款合同無效:

(1)企業以借貸名義向職工非法集資;

(2)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社會集資;

(3)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

(4)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

綜上所述,民間借貸中,雙方為了保險起見,要簽訂好書面合同,規定好各種的權利義務。借貸合同生效的條件之一包括借款發生實際支付,另外,借貸合同內容符合法律規定,應當是雙方意思表達。如果發生合同糾紛,借貸合同簽訂地及履行地法院有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