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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合同無效居間合同的效力規定是什麼?

合同效力 閱讀(1.94W)

一、主合同無效居間合同的效力規定是什麼?

主合同無效居間合同的效力規定是什麼?

主合同無效居間合同的效力規定是居間合同的效力主要是依據其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合同生效的條件來進行確定。主要從下面四個方面進行審查:

(一) 合同主體是否符合規定,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有效民事行為的構成要件。如是否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權人等。

(二) 房屋是否為法律法規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規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據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

(2)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權屬有爭議的;

(5)屬於違法建築的;

(6)不符合安全標準的;

(7)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

(9)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 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是否合法。在實踐中,有些房屋租賃合同約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電費等的滯納金按每日2%計算。從法律來說,這種約定因滯納金過高有失公平,屬於可撤銷條款。還有一種常見的情形是,有人用租來的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若屬實,則在出租人明知或應當知道的情況下,這樣的租賃合同均是無效的,不受國家法律保護,租金依法沒收。

(四) 是否進行過登記備案。《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及本市的租賃法規均規定,租賃當事人應向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在實踐中,對未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是否有效有兩種觀點,一種認為合同是無效的,另一種認為租賃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

二、居間合同的樣本是怎樣的?

居間合同

甲方(委託人):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居間人):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充分協商,依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委託事項

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負責就工程專案(以下稱該工程專案),引薦甲方和該專案的建設單位直接洽談,向甲方提供關於該工程專案的重要資訊,並最終促成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該工程專案的承包施工合同。

2、“居間成功”是指甲方與建設單位就該專案簽訂書面的工程承包施工合同。

甲方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真實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負責和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

2、 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設單位所簽訂的承包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3、 如果居間成功,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如果未及時支付,則逾期每日按未支付金額的 ‰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關該工程專案的資訊,協助甲方對該工程專案進行實地考察。

2、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的關於該工程專案的上述資訊真實可靠。

3、乙方在甲方與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期間,應盡到作為居間人的慎謹和誠實義務。

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1、本專案居間報酬為工程承包施工合同金額的 .

2、居間報酬在甲方與乙方引薦的建設單位簽訂工程專案承包施工合同後的日內付清。

3、甲方可以轉帳或現金的方式支付。

居間費用的承擔

居間費用是指乙方為完成委託事項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在本合同簽定時甲方向乙方支付 萬元,做為乙方居間活動費用。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有權不予返還居間活動費用。

保密事項

1、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協議所涉及的商業祕密。

2、雙方不得以其在居間過程中獲取的商業祕密作出不利對方的任何行為,否則有權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終止

1、本合同簽字生效後,如果至 年 月 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間任務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2、如果居間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畢後終止。

3、甲乙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項時,本合同終止。

爭議解決方式

如發生合同爭議,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其他事項

1、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委託事項進行轉委託。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合同簽訂地: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現實生活當中,關於主合同和附存合同的法律效力是存在著一定的爭議,很多人並不是特別清楚。實際上如果主合同無效並不如當然性的,會導致相關的附隨合同,比如說拒籤合同無效,具體需要依據實際情況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