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合同事務>合同效力>

個人之間的保密協議是否有效?

合同效力 閱讀(3.04W)
個人之間的保密協議是否有效?
律師解析:對個人和個人簽訂的合同,只要合同的內容符正當律劃定,當事人在自願正當的條件下籤訂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護。
我國《民法典》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簽訂保密協議需要留意的具體如下:
首先是規範簽訂軌制,依法簽訂企業《保密合同》。然後應瞭解簽訂保密合同的人。其次要誇大合同內容的完備性。對於貿易祕密的範圍,侵犯貿易祕密的行為型別,違約責任等條款都必需有明確的劃定。最後,簽訂保密合同後,應當經勞動行政部分鑑證。
二是保密合同應按同等協商,通情達理的塬則入行。要遵守禁止的商定,如有一人違背條款中劃定的內容,應當給該人一定數額的經濟懲罰。
三是自己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依法維護自身權益。作為需簽訂保密合同的職員,應當真閱讀保密合同的條款,對不同等條款應及時荷香溝通。不仔細審視,盲目簽訂,必然承擔不利後果。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