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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付款方式的合同付款說明有什麼要注意的?

合同效力 閱讀(2.84W)

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才能訂立合同付款,也可委託代理律師訂立合同。必須為書面形式,除付款相關約定說明外,還要寫清詳細身份資訊、違約金的具體標準等。款額一般比較巨大,最好找保證人提供擔保。那麼不同方式的合同付款說明都有哪些要注意的?以下是相關資料:

不同付款方式的合同付款說明有什麼要注意的?

一、合同價款和計價方式

合同中的價款,包括價格和計價方式。價格,又包括單價及總價,價格是否含稅、運輸費、安裝費等相關費用。計價方式,則包括計價單位、計價時間、計算方式等。在合同中均應明確約定,如長期合同中,市場價格浮動對於合同中價款影響較大的,則應該約定市場價格浮動的處理方式。

二、合同價款、計價方式條款約定的注意事項 

1、合同價款

價款約定上應當注意一定要有大寫的價款,而且合同中價款大小寫應當一致。如有按照單價進行計算,應該明確表明單價以及總價的核算方式。在一些企業的合同中,出現過一些總價計算錯誤的情況,應該加以注意。如果涉及到一些涉外採購的,應該明確約定以何種幣種進行結算,以防止因匯率變化而出現的幣種升值或貶值問題。

2、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應約定明確付款方式,付款作為買方最主要的義務,主要涉及付款條件(先付款後發貨、或先發貨驗收合格後再付款)、付款方式(現金或銀行轉賬,轉賬支付的需提供對方賬戶資訊)、發票開具(先開票後付款,或先付款後開票)等。

如果是一次性付款的,應該註明付款的時間、方式、是否含有運費、稅種等,發票的開具方式等。另應注意,一次性付款對於買方的風險較大,在實踐中不提倡使用。

如果是分期付款,則應該註明每期付款的條件、份額、時間以及與其相對應的運輸、稅收由誰承擔、如何承擔等問題,並應注意發票如何出具。付款方式應注意與雙方的履行階段相協調。

應注意質保金條款的約定,在合同中賣方如具有質保期問題,應相應的新增質保金條款,以便於更有效的約束賣方履行質保義務。在一些企業的合同中,經常註明,如果對方不出具合同約定發票,則買方一些企業有權行使抗辯權,對於賣方的下次付款予以抗辯。

三、支付條款

(一)支付貨幣

在大多數情況下,支付貨幣就是計價貨幣,但也有計價貨幣與支付貨幣不相一致的情況。對支付貨幣要妥善選擇,並在合同中明確規定兩者的比價,必要時還應規定外匯保值條款。

(二)支付金額

通常支付金額就是合同規定的總金額。但是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支付金額和合同規定的總金額有時不一致。

例如分批交貨、分批支付的合同,每批支付的金額只是合同總金額的一部分;當合同規定有品質增減價條款、數量溢短裝條款時,支付金額就應按實際交貨的品質和數量確定;再如價格條款中規定採用非固定作價方法或訂有保值條款時,就須按最後確定的價格支付一定金額。由於實際業務中經常發生這類支付金額與合同總金額不一致的情況,因此有必要在支付條款中明確規定支付金額。具體規定方法主要有兩種:

1、按全部發票金額支付。這適用於一般無附加費用或在交貨前能夠確定附加費用的交易。收款時要將應收的附加費在發票上具體列出,必要時另附費用證明或單據,由買方按發票金額付款。

2、貨款按發票金額,附加費用另行結算。這適用於交貨前無法確定附加費用金額的交易。例如貨款按全部發票金額,港口擁擠附加費由賣方支付,憑支付費用的正本收據向買方收取。

(三)支付方式和時間

支付方式和時間是支付條款的重要內容,就我國外貿業務中常見的不同支付方式舉例說明如下:

1、匯付方式

在使用匯付時應明確規定匯付的時間、具體的匯付方式和匯付金額等內容。例如“買方應不遲於2月1日將100%的貨款用票匯預付並抵達賣方。”(The buyer shall pay 100% of the sales proceeds in advance by Demand Draft to reach the seller not later than Feb.1.)

2、託收方式

由於託收的種類多種多樣,在磋商和訂立合同條款時,就要將具體情況明確規定清楚。簡要舉例說明遠期付款交單的規定方法:例如“買方對賣方開具的見票後30天付款的跟單匯票,於第一次提示時即予承兌,並應於匯票到期日即予付款,付款後交單。”(The Buyers shall duly accept the documentary draft drawn by the Sellers at 30days sight upon first presentation and make payment on its maturity. The shipping documents are to be delivered against payment only.)

3、信用證方式

信用證條款有各種不同的訂法,舉其中一例說明,如“買方應於某年某月

某日前(或接到賣方通知後若干天內或簽約後若干天內)通過某某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可轉讓的)見票後若干天(或裝船日後若干天)付款的銀行承兌信用證,信用證議付有效期延至上述裝運期後15天在中國到期。”

同借條一樣,在合同中價格也要分別寫大小寫,使用外幣結算時尤其要注意匯率換算、保值條款。合同付款更適用於分期付款,這對買家更合算。但分期的每一期金額和總金額可能有出入,要注意。本站提醒:合同中的一字之差就可能造成損失,例如定金和訂金的區別非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