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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招投標程式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效力 閱讀(6.84K)

招標合同成立的標誌是招標人出具中標通知書。招標人給中標人核發中標通知書,表明其已經就投標人的要約作出了承諾,合同也就成立。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中標人確定後,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並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
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標通知書發出後,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的,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專案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檔案和中標人的投標檔案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招標檔案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交。
《招標投標法》第四十五條
《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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