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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的實質條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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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生效的實質條件有哪些?

合同生效的實質條件有哪些

1、行為人在締約時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合同作為民事法律行為,只有具備相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才有資格訂立;不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所訂立的合同為效力待定的合同。但不具有相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可以通過其法定代理人訂立合同。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二、合同無效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一)一方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為。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

(六)格式條款和免責條款。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

三、當事人可以單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同期限內仍未履行的。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的。如果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或者其他合同條款對當事人權利義務至關重要,一方有違約行為將嚴重影響到當事人訂立合同所期望的經濟利益時,當事人可以不經過催告程式而直接單方解除合同。比如季節性、時效性強的標的物遲延交貨,則另一方當事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說,籤合同的這件事情也沒有有些人想的那麼的簡單,一份有效的書面合同在簽訂後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但一旦簽訂了無效的合同,有些時候也會給自己造成比較惡劣的影響,所以籤合同之前一定要謹慎調查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