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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培沒有交違約金的後果是什麼?

合同違約 閱讀(3.11W)

一、規培沒有交違約金的後果是什麼?

規培沒有交違約金的後果是什麼?

規培沒有交違約金的後果是:不繳納違約金用人單位可以不給辦理檔案關係及社保關係的轉移手續,不給開解除合同證明,勞動者無法與新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無法續交社保。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違約金的標準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標的物為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

違約金具有擔保債務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懲罰違約人和補償無過錯一方當事人所受損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國家將其作為合同擔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國家將其作為違反合同的責任承擔方式。

二、違約金的種類

當事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債務時,必須按約定給付對方的一定數額的金錢或者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違約金是合同經濟方式的一種,也是對違約的一種經濟制裁。違約金的設立,是為了保證債的履行,即使對方沒有遭受任何財產損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規定給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依法定或雙方在合同中書面約定。違約金有兩種:

①懲罰性違約金,其作用全在懲罰,如果對方因違約而遭受財產損失,則違約一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另行賠償對方的損失。

②補償性違約金,是對合同一方當事人因他方違約可能遭受的財產損失的一種預先估計,給付了違約金,即免除了違約一方賠償對方所遭受的財產損失的責任;即使損失大於違約金,亦不再補償。《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4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規培一般是由雙方簽訂有關協議來進行的,雙方都應當根據實際情況來履行各自的職責,在司法實踐中,如果一方違約的情況下,因為根據協議規定的違約金來進行賠償,如果不支付違約金,可以導致本人的相關就業檔案出現問題,給自己的再就業造成不利影響,具體的應當結合實際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