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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審查買賣合同內容是否完備

合同審查 閱讀(1.03W)

事實上,合同的內容影響著合同的效力,並且當事人應該要依照生效的合同去履行自己的義務,所以,對合同進行審查是十分不要的。那麼,在實踐中,交易當事人應該怎麼審查買賣合同內容是否完備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話,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怎麼審查買賣合同內容是否完備

1、雙方名稱或姓名和住所列明當事人的全稱、地址、電話、開戶銀行及帳號。

2、標的

動產應標明名稱、型號、規格、品種、等級、花色等;不易確定的無形財產、勞務、工作成果等描述要準確、明白;不動產應註明名稱和座落地點。

3、數量

數量要清楚、準確,計量單位、方法和工具符合國家或者行業規定。

4、質量

國家有強制性標準的,要明確標準代號全稱。可能有多種適用標準的,要在合同中明確適用哪一種,並明確質量檢驗的方法、責任期限和條件、質量異議期限和條件等。

5、價款或報酬

合同明確規定價款或報酬數額、計算標準、結算方式和程式。

6、履約期限、地點或方式

履行期限要具體明確,地點應冠以省、市、縣名稱,交付標的物方式、勞務提供方式和結算方式應具體、清楚。

7、違約責任

應明確規定違約責任,賠償金數額或具體計算方法。

8、解決爭議的方法

選擇訴訟或者仲裁其中之一作為爭議解決方法,不要出現既由法院管轄又由仲裁機構裁決,也不要出現“由法院管轄或者仲裁機構仲裁”的條款。約定通過訴訟解決的,還可以約定管轄法院;約定由仲裁機構裁決的,應寫明具體仲裁機構名稱。

9、合同生效條款

一般應當寫明:“合同自合同雙方(或者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如合同有固定期限的,還應當寫明:“本合同有效期自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止。對於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經批准或者登記後生效的,或者合同約定須經公證等生效條件的,應當在合同中寫明並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10、清潔文字條款

合同中應當寫明:“本合同正文為清潔列印文字,如雙方對此合同有任何修改及補充均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合同正文中任何非列印的文字或者圖形,除非經雙方確認同意,不產生約束力。”在簽署過程中,應注意:當合同中有清潔文字條款時,合同中的所有條款文字與數字(簽署人簽字、時間簽署與蓋章除外)均應當事先列印完成,不得在合同簽字過程中出現合同正文裡有手寫文字或者空白未填寫的情況存在。

在某種程度上來說,交易的雙方是對立的,所以為了實現自己的利益,會不惜損壞對方的利益,在合同中設下“陷阱”。鑑於這種情況,建議您在準備籤合同前,最好是去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在專業律師的指導下籤訂合同,這樣才能更好的保護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