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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轉包合同效力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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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村土地轉包合同效力是怎樣的?

農村土地轉包合同效力是怎樣的?

1、從合同效力上看,農村土地轉包合同可能有效,也可能無效。根據規定,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

2、若是簽署農村土地轉包合同時,遵守了以下的規定,轉包合同一般是有效的:

(1)平等協商、自願、有償,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2)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

(3)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4)受讓方須有農業經營能力;

(5)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

3、土地承包經營權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採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發包方同意;採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發包方備案。

二、農村土地可以部門轉包嗎?

1、農村土地可以部門轉包。

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內將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或者出租給第三方,承包方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不變。

承包方將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過一年的,可以不簽訂書面合同。

2、農村承包經營權與經營權均可流轉,但承包經營權具有資格權屬性,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受讓方必須具有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且須經發包方同意,否則轉讓無效。

在簽訂農村土地流轉合同時,因法律規定不同,要注意明確流轉的是土地承包經營權還是土地經營權,流轉的期限不能超過承包經營權的剩餘期限,未經依法批准不得將承包地用於非農建設。

否則轉讓合同會因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被認定無效。

根據現行法,農村土地的承包經營權是可以被轉包的,但是土地承包經營權採取轉包等方式流轉的,需要訂立書面的合同,再者土地被轉包後,應該向發包方備案。不管承包方是將土地經營權部分、還是全部轉包,在承包期限內,承包方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