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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合同糾紛原告需要出庭嗎?

合同糾紛 閱讀(2.9W)

一、合夥合同糾紛原告需要出庭嗎?

合夥合同糾紛原告需要出庭嗎?

合夥合同糾紛原告需要出庭的;

如果原告不能表達意志;原告因身患重病、自然災害等客觀原因無法出庭,並提交了書面意見。按自動撤訴處理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將作為撤訴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八條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群、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二、合同糾紛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1、梳理案情收集證據現有證據包括合同及合同履行的相關材料,要求是原件。如果這些材料不是原件,應讓律師審查是否會影響訴訟結果。

2、確定管轄法院對於合同糾紛來講,管轄可分為約定管轄和法定管轄。如果合同中有有效的管轄法院約定條款,就以合同中約定的法院為管轄法院。如沒有約定管轄,則實行法定管轄。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一般要到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起訴。

3、聘請律師對於複雜案件以及在異地訴訟的案件,建議聘請律師,避免因小失大。同時,我們建議儘量聘請專門從事合同糾紛代理的律師,以便能夠更好的維護自己的權利。

4、確定自己是否需要在法庭上發言以及發言時有哪些注意事項。

三、合同糾紛的起訴時效為幾年?

三年;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綜合上面所說的,合同糾紛是可以利用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處理,但在起訴時就需要收集齊全相關的證明材料,同時對於原告和被告就一定要按規定的時間出庭,這樣才能保障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如果不出庭一定要說明其理由,這樣才不會被撤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