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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變更的條件原來的合同還有效嗎?

合同糾紛 閱讀(1.75W)
合同變更的條件原來的合同還有效嗎?

一、合同變更的條件原來的合同還有效嗎?

無效。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關係合同變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礎上,通過當事人雙方的協商或者法律的規定改變原合同關係的內容。因此,無原合同關係就無變更的物件,合同的變更離不開原已存在合同關係這一前提條件。同時,原合同關係若非合法有效,如合同無效、合同被撤銷或者追認權人拒絕追認效力未定的合同,合同便自始失去法律約束力,即不存在合同關係,也就談不上合同變更。

合同變更的實質在於使變更後的合同代替原合同。因此,合同變更後,當事人應按變更後的合同內容履行。合同變更原則上向將來發生效力,未變更的權利義務繼續有效,已經履行的不因合同的變更而失去合法性。合同的變更不影響當事人要求賠償的權利。原則上,提出變更的一方當事人對對方當事人因合同變更所受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合同的變更只能發生在合同成立後,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如果合同未成立,當事人之間根本不存在合同關係,也就談不上合同的變更。合同履行完畢後,當事人之間的合同關係已經消滅,也不存在變更的問題。

二、合同變更與原合同效力相關的內容

(1)合同標的的變更。

包括標的物種類的更換、數量增減、品質的改變、規格的更換等。上述案例合同所發生的變更就屬於合同標的的變更當中的品質的改變。

(2)合同履行條件的變更。

包括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履行方式以及結算方式的改變等。

(3)合同價金的變更。

包括合同價款或者酬金的增減,以及利息的變化等。

(4)合同性質的變更。

例如:租賃合同變更為買賣合同,原合同債務轉變為損害賠償債務等。

(5)合同所附條件或期限的變更。

例如:合同所附條件的去除或增加,所附期限的延長或提前等。

(6)合同擔保的變更。

例如:基於當事人意思表示或者法律的規定,使合同擔保消滅或新設等。

(7)其他內容的變更。

例如:違約金的變更,選擇裁判機構(人民法院、仲裁機構)協議的變更等。

合同變更需要雙方協商一致之後才能變更,並且變更之後一般按照變更後的合同執行,租賃合同變更為買賣合同,原合同債務轉變為損害賠償債務,合同履行條件的變更包括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履行方式以及結算方式的改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