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合同事務>合同糾紛>

沒有明確違約責任的合同怎麼辦?

合同糾紛 閱讀(2.11W)

約定違約責任的目的在於,一是通過設定違約責任而提高違約成本,迫使對方按合同約定履行,從而維持交易結果的可預見性;二是通過違約責任的設定,在對方違約時將自己一方所受到的損失轉移給對方,以保證自己一方不因對方的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

沒有明確違約責任的合同怎麼辦?

違約金和定金都是以金錢為履行違約責任的方式,違約金是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預先約定的當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是,由違約方支付給對方一定金額的貨幣。在合同中約定具體金額的違約金,對於訴訟或是仲裁來說非常便利,因為只要合同真實、有效就無須另外舉證。

一、沒有明確違約責任的合同怎麼辦?

合同未約定違約金,也可以主張違約金。根據《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一百一十二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及第一百一十三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

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之規定,損失賠償不是必然要約定的,如合同中未約定損失賠償,但,違約方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仍應當賠償。對於金錢給付義務中,因遲延支付,最直接也最易被預見的應當就是利息損失,即該筆款項被佔用後,債權人無法進行存款獲取利息收入等增值行為,或債權人因急用該筆資金未得而不得不向第三人借款而必須支付利息。

二、合同中未約定違約金的情況下,當事人應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的,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另一方當事人依然可以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要求違約一方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損失的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以上為大家解決了沒有明確違約責任的合同應該怎麼辦的問題,遇到類似問題時大家可以瞭解一下。在合同中未約定違約責任,也是可以主張要違約金的。如果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賠償金額需要按照因為違約而帶來的損失的金額來支付。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徐州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