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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籤陰陽合同承擔什麼責任

合同糾紛 閱讀(1.07W)

一、中介籤陰陽合同承擔什麼責任

中介籤陰陽合同承擔什麼責任

對中介籤陰陽合同的責任承擔與否,要從以下幾點來看:

首先,法律上要有證據證明中介參與了陰陽合同,才會有責任問題,證據主要指中介在過戶價格確認書或補充協議上簽字或蓋章,或者同時在預約和現售上蓋章但兩份合同差價懸殊。

其次,即便有證據證明中介參與陰陽合同,但現有民事、刑事法律對於中介這一行為並無明確規定,僅有行業規範和行政性處罰規範,故法院一般不會直接判決中介因協助避稅而承擔責任,最多是依職權建議有關機關追繳稅款和進行行政處罰

最後,行政主管機關和行業協會有權對參與陰陽合同的中介進行行政處罰。

二、什麼是陰陽合同

實務中,當事人為了降低交易成本、逃避稅費,買賣雙方往往會簽訂兩份交易價格不同的合同。真實的交易價格比較高,但並不提交到稅務和房管部門,而是把另一份交易價格比較低的合同備案網籤,並按比較低的價格繳納稅費。

陰陽合同不僅使國家稅收蒙受損失,而且動搖社會對誠信經營、履約和納稅的信心,擾亂市場經濟秩序。實踐中,鑑於買賣雙方簽訂陰陽合同的行為嚴重違反了我國稅收管理規定,有關部門查實後,如果屬於一般偷稅行為,行政機關有權給予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如果偷稅數額較大、次數較多,則可能構成犯罪。同時,買賣雙方簽訂“陰陽合同”後,雖然也可能有一部分人僥倖矇混過關,但由於這類合同大多都存在未經登記、很不規範、約定不明甚至只是口頭約定等情況,履行過程中很容易出現矛盾。

三、陰陽合同違法但不代表買賣合同無效

簽訂陰陽合同為了逃稅,這當然是違法的。以避稅為目的簽訂的相關條款法律上是無效的,但是,並不能因此直接導致雙方所簽訂的買賣合同無效。

因為雙方的房屋買賣行為本身並不違法,雙方達成的交易價格也不違法,違法的只是雙方在買賣過程中達成的避稅條款。在這個法律關係中,買賣合同是基礎,避稅條款只是履行買賣合同中的環節之一。避稅條款違法無效,並不能直接導致整個買賣合同無效。

因此,如果雙方因陰陽合同為由發生糾紛,沒有特殊情況和約定的話,以此為由是無法認定合同整體無效,或因此解除合同的。

綜上所述,針對中介籤陰陽合同承擔什麼責任的這個問題,答案其實很簡單,中介籤陰陽合同承擔法律責任如下:如果查明中介確實參與了陰陽合同的簽訂,那麼行政機關有權利行相關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