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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不能履行如何主張違約金

合同糾紛 閱讀(1.51W)

如果您遇到了合同不能履行如何主張違約金的問題,本站的小編建議您詳細閱讀您所簽訂的合同,看看此部分是如何約定的,按照合同約定進行執行,接下來也為您介紹一下這方面的知識,以便您更好的維護自己的權益。

合同不能履行如何主張違約金

一、違約責任的概念是什麼?

是指合同當事人、第三人由於自身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全面履行,依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必須承受的法律制裁。

違約行為大體可分為兩種情況:

1、不能履行(由於種種原因,單方或雙方責任引起);

2、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權利義務部分履行適當,部分不適當造成部分不能履行,此情況可稱為履行不當行為。這種情況違約方當事人承擔部分責任)。

《合同法》規定: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二、不履行合同當事人應承擔什麼責任?

1、未支付價款或報酬的,對方可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

2、遲延支付價款或報酬的,應當支付該價款或者報酬的逾期利息;

3、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除外: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4、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約定不明確,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物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修理、更換、重作、減價或者退貨等。

三、違約金應如何支付?

1、違約金的支付應體現合理性。

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或低於違反合同所造成損失的,當事人可以依法請求仲裁機構或者法院予以適當增、減,從而保證支付違約金額同違約所造成的損失相符合,以體現違約補救的合理性。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2、違約金的計算辦法及支付期限應明確約定。

為了避免在違約金交付問題上發生爭議,合同當事人還應在合同的違約條款中,明確約定違約金的計算辦法、支付期限及遲交時利息的計算辦法等。

合同是維護當事雙方利益的合法依據,是出現問題後的唯一證據和憑證,但是當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繼續履行時,繼續維持就沒有意義了,您需要依法維護自己的利益。合同不能履行如何主張違約金?小編建議您保留好籤訂的合同,仔細閱讀各項條款,並尋求相關律師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