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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合同糾紛一般怎麼處理

合同糾紛 閱讀(2.74W)
拆遷合同糾紛一般怎麼處理

一、拆遷合同糾紛一般怎麼處理

1、協商

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

2、調解

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上級機關應在平等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而不能進行行政干預。當事人還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構、法庭等進行調解。

3、仲裁

合同當事入協商不成,不願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訴訟

如果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事後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將合同糾紛起訴到法院,尋求司法解決。除了上述一般特點之外,有些合同還具有其自願的特點,如涉外合同糾紛,解決時可能會援引外國法律、而不是中國相關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二、拆遷合同糾紛是民事案件

拆遷合同糾紛是民事案件,一般是合同當事人,因為財產關係或者人身關係出現問題,從而導致出現合同糾紛。當事人可以通過調解或者和解等方式解決合同糾紛。如果當事人不願意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功的,可以按照仲裁協議上的規定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拆遷合同糾紛是合同各方當事人在合同簽訂後,因合同的生效、解釋、履行、變更、終止等行為而引起的合同當事人的所有爭議。合同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民事訴訟等方式處理。法律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合同糾紛的調解,主要有行政調解、仲裁調解、法院調解三種類型。

合同是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結果。既然雙方當事人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訂立了合同,那麼、按合同履行義務應當是毫無疑問的。然而,合同簽訂後,一方當事人可能會因為種種原因而主觀上不想履行或不想完全履行合同。

拆遷合同糾紛可以認定為民事案件,需要採用協商和解的方式解決爭議,遇到協商不成的情形,也可以採用調解的方法解決矛盾。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是三年,可以採用簡易程式審理,也可以採用普通程式審理,這兩種審理程式的時間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