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友好協商,就雙方共同合作在經營開發該地區汽車售後維修保養改裝市場一事取得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在甲方經過長達2年的時間對瀘州地區售後維修保養改裝市場的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決定共同開展此業務.
第二條、合夥期限為三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每人出資萬元,計萬元,根據投資實況,可適當追加投資。
2.各人的出資,以貨幣方式交付。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萬元。合作期間各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用於門面轉讓費(五千元),門面押金(四千元)以及裝置和首期零部件購入。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和抽離,協議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四條、甲乙雙方議定:汽車維修,改裝,技術業務主要由甲方負責。公司財務及日常事務主要由乙方負責。公司所有進出貨以及資金流動必須雙方公開透明。乙方必須每天向甲方提供當天財務情況。
第五條、利潤分配,以資產評估為依據,按比例進行貨幣分配。
為了經營和管理好企業,推選為負責人,為了充分發揮和調動合夥人的積極性,利潤的分配按對企業的貢獻大小進行分配,即甲方六成,乙方四成。每月每人分費800元作為工資,剩餘的每四個月分紅一次。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負責人要及時進行通報和清算。對於資本運作過程中出現虧本的情況,甲乙雙方按照藝人分擔五成的責任分擔合作風險。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協議;②需經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1個月告知合夥人並經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人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購進和出售產品;
④支付合夥債務;
⑤大項開支實行公開制度________元以上必須甲乙雙方簽字認可。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企業的事務以負責人為主,其他人為輔,共同參與企業的經營和管理。
1.企業應設立帳簿和銀行專戶,資金不得挪作他用。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3.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4.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業務雷同的合夥。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合夥人參共同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和朋友之間的友誼原則予以解決。
條十一條、本協議自訂立之日生效
第十二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綜合上面所說的,經營合作協議需要由合作方來進行協商制定,對於所制定的內容就一定要表達出雙方的真實想法,而且對於合同的條款也不能違反法律的規定,如果存在合同中有不公平的條款,那麼對於合作的當事人也是可以拒絕簽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