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合同事務>合同糾紛>

加工承攬合同範本內容是什麼?

合同糾紛 閱讀(2.62W)

一、加工承攬合同範本內容是什麼?

加工承攬合同範本內容是什麼?

加工承攬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第一、定做專案。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應進行的工作,對定作物的規格、數量和價款作明確約定。是承攬合同的必備條款。

第二、材料的提供。定作物所需的原材料提供方、原材料品名和規格。

第三、資料的提供。定做物的技術資料及圖樣、樣品要求。

第四、承攬方式。即承攬人完成工作的方式,不是合同的必備條款。

第五、定作物的品質.定作物的品質及質量保證。

第六、定作物的交付和驗收。主要約定定作物的交付時間,及驗收時間和方式

第七、轉包。針對承攬人將承攬的輔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約定。

第八、雙方權利義務。就加工承攬專案的具體情況進一步明確各方應當履行的合同義務。

第九、留置。若定做人未按時支付報酬,承攬人有權留置定作物。

最後,就是合同違約及爭議處理方式等約定。

承攬合同的內容包括承攬的標的、數量、質量、報酬、承攬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驗收標準和方法等條款。

二、加工承攬合同的基本原則有哪些

當事人雙方應遵守以下基本原則:

1、承攬方必須具備履約能力和條件。

承攬人應當以自己的裝置、技術和勞力,完成主要工作,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承攬人將其承攬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應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負責;未經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承攬人可以將其承攬的輔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攬人將其承攬的輔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應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負責。承攬人提供材料的,承攬人應當按照約定選用材料,並接受定作人檢驗。

《加工承攬合同條例》已經廢止。

2、定作方必須明確提出定作物的品名、數量、質量及其他特殊要求,承攬方不得擅自改變定作方的要求。

3、當事人雙方必須遵守《經濟合同法》的規定,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否則,視為無效經濟合同。

加工承攬合同在進行簽訂的時候是需要格外的注意的,通常情況下加工承攬合同主要包括的內容有訂做專案材料的提供,以及承攬方式和違約責任等等,書寫完畢之後,就需要按合同內容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