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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銷合同技術合同的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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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購銷合同技術合同的區別是什麼?

購銷合同技術合同的區別是什麼?

1、合同的內容不同

購銷合同與技術合同的主要區別在於合同的內容不同。購銷合同是買賣合同的一種形式,它同買賣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是一方將貨物的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轉移給對方,對方支付價款的協議

技術合同是當事人之間就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或技術服務訂立的確立相互之間權利和義務的合同。

2、特徵不同

購銷合同的特徵是有償合同、雙務合同、諾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實質是以等價有償方式轉讓標的物的所有權,即出賣人移轉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方,買方向出賣人支付價款。在買賣合同中,買方和賣方都享有一定的權利,承擔一定的義務。買賣合同自雙方當事人不需要交付標的物,合同的成立有效並不需要具備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技術合同是作為技術合同的補充部分,是當事人就技術開發、轉讓、諮詢或者服務訂立的確立相互之間權利和義務的合同。

二、合作技術開發合同與委託開發合同的區別

1、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關係不同

合作開發合同,雙方當事人享有和承擔著類似的權利和義務;委託開發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是相對的,委託人的主要義務也就是開發人權利,而開發人的主要義務即委託人所享有的權利。

2、當事人進行研究開發工作的方式不同

合作開發合同的當事人共同參加研究開發工作,當然各方可以共同進行全部的研究開發工作,也可以約定進行分工,分別承擔不同階段或不同部分的研究開發工作;委託開發合同的當事人一方進行物質投資和經費投入,只有一方從事研究開發工作。

與此相聯絡,二者的合同主體也不同。合作開發合同的當事人各方都具有研究開發能力,而委託開發合同的當事人,一般只有一方具有科研能力。

3、研究開發成果歸屬不同

合作開發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的目的是相同的,即取得研究開發成果,因而研究開發取得的成果是共有的;而委託開發合同研究開發成果是歸委託人所有。

購銷合同是買賣合同的變化形式,不管是從內容上看,還是從特徵來看,購銷合同與技術合同的區別都是比較明顯的。但是二者也存在共同之處,諸如在簽署購銷合同、技術合同之後,都需要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