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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註冊公司罪構成要件有什麼?

合同糾紛 閱讀(2.82W)

一、虛假註冊公司罪構成要件有什麼?

虛假註冊公司罪構成要件有什麼?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公司的登記管理制度。

本罪的犯罪物件是註冊資本。

所謂註冊資本,是指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股東實際繳納的出資總額。

2、客觀要件

表現為申請公司登記時使用虛假證明檔案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虛報註冊資本,欺騙公司登記主管部門,取得公司登記,虛報註冊資本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3、主體要件

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必須是申請公司登記的自然人或者單位。

申請公司登記的個人,在有限責任公司中是指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在股份有限公司設立中,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

申請公司登記的單位,是指申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機構或者部門。

4、主觀要件

只能由直接故意構成,過失不構成本罪。

申請公司登記使用虛假證明檔案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虛報註冊資本,欺騙公司登記主管部門,取得公司登記,虛報註冊資本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虛報註冊資本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虛假司法鑑定有幾種?

一是鑑定結果與鑑定意義不符。比如文字鑑定,特徵分析表簽字具有同一性,但鑑定意見卻是不具有同一性。原因是特徵分析表鑑定人不提供給當事人。

二是鑑定樣本故意用偽造的簽字樣本。比如鑑定當事人在銀行的簽字是否本人所籤,本人在銀行的其它簽字樣本不取。故意取本人十年前的簽字樣本和偽造的樣本。

三是指東打西。鑑定要求與鑑定意見不一致。混水摸魚。

四是精神病鑑定違反法規,接受私人委託的鑑定。用單方提供的偽證鑑定。比如單位或鄰居證言等。

虛假註冊公司罪的構成要件有四個主體,客體,主觀方面,客觀方面。虛假的司法鑑定有四種類型,第一種是指東打西,是指鑑定的要求與鑑定的意見不一致。第二種是違反法律規定提供鑑定報告。第三種是故意用偽造的樣本進行司法鑑定。最後一種是鑑定的結果與鑑定的意義不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