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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合同糾紛支援利息嗎?

合同糾紛 閱讀(1.92W)

一、合夥合同糾紛支援利息嗎?

合夥合同糾紛支援利息嗎?

合夥合同糾紛是否支援利息,應當看合同當中有無約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二、在合夥協議糾紛中的注意事項是什麼?

1、掌握合夥的最本質特徵。個人合夥是指兩個以上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合夥經營、共同勞動。並要求合夥人對出資數額、盈餘分配、債務承擔、入夥、退夥、合夥終止等事項,訂立書面協議。合夥的債務,由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這就是說,做為合夥,最顯著的特點就是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盈虧與共。

2、合夥協議不允許約定一部分人只享受利益,不承擔風險。合夥企業的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辦理;合夥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夥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夥人平均分配、分擔。合夥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或者由部分合夥人承擔全部虧損。

3、合夥人退夥,必須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如果不經同意,因退夥給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要賠償。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應當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

4、全體合夥人對合夥的外部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也就是說合夥對外有債務時,以合夥財產承擔,合夥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全體合夥人以自己個人財產承擔責任。

目前如果要簽訂合夥協議的話,雙方當事人是可以通過書面的方式來簽訂的。在這種情況之下的話,關於權利義務關係可以做出明確的約定,比如說如果發生一些違約責任的話,確定一下具體的違約金的承擔方式,或者是賠償形式的違約責任承擔,這樣是可以在日後有糾紛的時候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