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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續簽勞動合同申請表需要包含什麼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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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員工續簽勞動合同申請表需要包含什麼內容?

員工續簽勞動合同申請表需要包含什麼內容?

員工續簽勞動合同申請表需要包含的內容有:簽署合同雙方的基本個人資訊;簽署合同的日期;公司部門的審批;當事人的確認簽字蓋章等。

勞動合同的續訂是指勞動合同期滿後,當事人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繼續簽訂與原勞動合同內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勞動合同的法律行為。勞動合同期滿,經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延續勞動合同的,應當在合同期滿前15日內辦理續延手續。

二、符合續訂勞動合同的條件

1.雙方協商一致續訂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滿,存在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員工勞動合同續簽申請表》的主要內容,是指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中必須明確的各自的權利、義務及其他問題,《勞動法》第十九條規定了勞動合同應當具有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期限是指勞動合同約定的對雙方當事人約束的有效期限。

三、續簽無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勞動者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0年的;

2.自建立勞動關係起已連續兩次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初次衽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的。

一般來說員工入職之後需要與單位簽署勞動合同,這往往有一定的期限。如果合同到期,雙方合作愉快決定繼續延續合作關係的,需要續簽一份勞動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勞動合同是否續簽是雙方達成一致決定的,其中一方有權決定不再續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