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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的具體含義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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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明確約定闡明合同具備法律效力的生效日期,是對合同雙方履行義務和擁有權利的具體時間規定,同時代表著合同成立有效的確認。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的具體含義是什麼?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也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在合同書中雙方當事人的簽字蓋章是十分重要的,沒有雙方當事人的簽字蓋章,就不能最終確認當事人對合同的內容協商一致,也就不能證明合同的成立有效。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但是,雙方當事人的簽字蓋章也只是形式問題,實質上應當追求當事人的真實意思。如果一個以合同書形式訂立的合同已經履行,而僅僅是沒有簽字蓋章,就認定合同不成立,則違背了當事人的真實意思。

因此,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了上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如果對方不接受的,該合同不成立。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綜上所述,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地位和重要性越來越不容忽視,在合同簽訂雙方當事人達成意見一致時,指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且具有嚴謹的法律效應,依照法律規定和合同明確約定中,對於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作出明確規定,可以有效避免合同生效期限的糾紛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