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理人無權代理後果嚴重嗎?
代理人無權代理會產生以下兩種法律後果:
1、因被代理人的追認而產生代理的法律效力。
被代理人對無權代理行為有追認權,通過被代理人行使追認權,可使無權代理行為中所欠缺的代理權得到補足,轉化為有權代理,發生與有權代理同樣的法律效果。
2、因被代理人的拒絕而對被代理人不發生代理的法律效力。
在無權代理未獲被代理人追認時,無權代理人應對第三人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如第三人明知代理人屬於無權代理,仍與其實施民事行為的,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要與無權代理人一起承擔連帶責任。
二、代理委託書怎麼寫?
民事訴訟代理授權委託書
委託人:_____性別:_____ 年齡: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受委託人: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與_____糾紛一案 ,依法委託受委託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代理許可權為:
1、一般代理;
2、全權代理(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代為參與調解、提起上訴、代領法律文書等)
代理期限:自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止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無權代理的情形有哪些?
1、當事人無代理權,而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了代理行為;
2、當事人超越代理權,實施了代理行為;
3、當事人在代理權終止後,實施了代理行為。
四、代理終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代理期限屆滿或者代理事務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託或者代理人辭去委託;
(三)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五)作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組織終止。
沒有代理權的情況下從事相關的代理行為,這種做法本身就不合理,在司法實踐中,如果第3人知道當事人沒有代理權,仍然跟所謂的代理人實施民事行為,對於給他人造成的損失,第三方及所謂的代理人都應該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