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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協議怎麼寫才有效 | 需要包括什麼內容?

合同訂立 閱讀(1.76W)

一、補充協議怎麼寫才有效,需要包括什麼內容

補充協議怎麼寫才有效,需要包括什麼內容?

1、原協議遺漏的事項進行補充。

例如,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後,發現沒有約定免租期,沒有約定交房時間等問題。就這些問題可以重新簽訂一個補充協議進行約定。

2、原協議約定不明確需要補充明確。

例如,借款協議中約定,借款人應當向出借人支付利息,年利率不高於24%。這個約定就屬於不明確,年利率10%不高於24%,年利率1%也不高於24%。這樣如何支付利息就無法確定,這時候就可以重新簽訂一個補充協議對這個利率的問題予以明確。

3、修改、變更原協議的內容。

例如,簽訂了定製傢俱的合同後,客戶發現準備定製的傢俱和自己家裡的裝修風格不搭,但是合同已經簽訂。這時候,只要雙方同意,也可以就重新選定傢俱的風格做一個補充約定。

二、主合同與合同補充協議有衝突怎麼辦

以補充協議為準。因為補充協議可以視為合同雙方主體對合同的變更協商一致了,不過這個新的約定一定要明確約定,不能模稜兩可。補充協議中一般都會在尾部寫明“原合同與本補充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值得注意的是,原合同明示不得變更的條款補充協議中對該條款發生的變更則不發生法律效力

合同補充協議的擬定需要注意幾個必備資訊:一是雙內方當事人的基本資訊需全面具體;二是說明擬定補充協議的原因;三是協議補充的內容或變更的內容。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七十七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補充協議簽署在後,與主合同不一致,應視為雙方對主合同的變更,因此應以權補充協議為準。

第七十八條 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