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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內容包括哪些條款

合同訂立 閱讀(1.66W)

不管是怎樣的合同都是有一定內容的,而正是因為有了這些條款的存在,才能撐起一份合同的內容。那具體說來,合同的內容包括哪些條款呢?而訂立合同的時候,程式又是怎樣的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

合同的內容包括哪些條款

一、合同的內容包括哪些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還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主要條款與示範文字】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

二、合同訂立的程式是怎樣的

合同的訂立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前者如要約邀請、要約、反要約等等,包括先合同義務和締約過失責任;後者如承諾、合同成立和合同條款等。合同訂立,指的是兩方以上當事人通過協商而於互相之間建立合同關係的行為。

訂立合同,是一個經過充分協商達到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的各個步驟構成了合同訂立的程式。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和實踐當中形成的習慣作法,訂立合同的程式主要有:

1、市場調查和可行性研究。市場調查和可行性研究是當事人在簽訂合同前必不可少的準備工作。

2、資信審查。當你選擇了準備與對方談判簽訂合同時,需要對對方進行資信審查。資信審查包括資格審查和信用審查。

3、洽談協商。當事人之間就合同條款的不同意見經過反覆協商,討價還價,最後達成一致意見的過程就是洽談協商。

4、擬定合同文書。擬定合同文書是將雙方協商一致的意見,用文字表述出來。

5、履行合同生效手續。在合同文書擬定後,雙方當事人已完全認可的時候,就要辦理合同訂立的最後一道手續,即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首先由雙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經辦人在合同上簽字。其次,按照我國的習慣,要加蓋單位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合同訂立的程式才算完成。

有的合同,根據國家規定需經有關部門審查批准的,則必須在有關部門審批後,才能正式生效。

對於合同中的內容,法律中規定了一些必備的條款,但就具體內容而言,卻需要當事人之間根據實際的情況協商之後才能確定。至於合同的內容包括哪些條款,就需要看具體的情況是怎樣的了。而在訂立合同的時候,大家也不要忘了具體的訂立程式。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