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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押條款是否可以取代質押合同?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72W)

質押條款是不能取代質押合同的,質押條款是質押合同中的內容,質押條款是不全面的。設立質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質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條設立質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
質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質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
(四)擔保的範圍;
(五)質押財產交付的時間、方式。

質押條款是否可以取代質押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