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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租賃合同租金是怎樣構成的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3.29W)
融資租賃合同租金是怎樣構成的
律師解析:租賃物成本是構成租金的主要部分。
出租人購買租賃物所支付的資金,將在租賃業務成交後,從租金中得以補償
同時,在購置過程中,出租人所支付的運輸費、保險費、除錯安裝費等也要計入租賃物成本中,一起從租金中分期收回。
所以,租賃物成本包括租賃物購買價金及其運輸費、保險費等,也稱租賃物總成本。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條
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